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3762 证券简称:智达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 2023 年度员工年终绩效奖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奖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以及对公司业绩贡献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同意《关于 2023年度员工年终绩效奖金的议案》。
二、对《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的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所在地区的物价水平、对公司业绩贡献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同意《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
薪酬的议案》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0
三、对《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同意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维石、张俊涛、姚宏
2024 年 4月 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