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3762 证券简称:智达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7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炜
6.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应于会议召开 5个工作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董事如已出席会议,并且未在到会前或到会时提出未收到会议通知的异议,应视作已向其发出会议通知。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就本次董事会会议内容进行紧急召开临时会议,并通过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董事长李炜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等相关情况做出说明。
公告编号:2024-022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公司拟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材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姚宏、张俊涛、张维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计划调整,经公司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姚宏、张俊涛、张维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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