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作为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奥普生物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
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编号:股转系统函[2022]1465 号),同意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5,089,090 股新股。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披露《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03 号),本次
实际发行 3,940,860 股,发行价格 10.3元/股,募集资金 40,590,858 元。
本次发行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出具
大华验字[20221000491号验资报告。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2022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经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2 年 3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已为本次股票发行设立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杨支行
账户号:121922670810802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杨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
等。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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