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873758 证券简称:奥普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内部治理重大制度对外披露的议案》。董事会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
经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 2022 年 11 月 30 日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改,并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融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融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融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融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融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如下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者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以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的行为,包括增资扩股、借款、发行债券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二章 投资、融资决策
第四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或超过 1000 万元。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议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交易行为。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大会批准。
第五条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投融资事项以前,公司应向全体董事或股东提供拟投融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融资项目方案及相关资料,以便董事或股东作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的。
第三章 执行控制
第七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融资项目方案时,应广泛听取评估专家小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意见、建议,注重对外投资决策的几个关键指标,如现金流量、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风险、财务费用、负债结构等。在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融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及偿债能力,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投融资项目方案。
第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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