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8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73758 证券简称:奥普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上海奥普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7,951,077.1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0,567,903.5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0,265,86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8,265.52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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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0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黄娟、宋雪光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黄娟、宋雪光一致同意该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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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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