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8-18
证券代码:873750 证券简称:斯贝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公司根据股票
定向发行结果修订公司章程;并经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第一期)发行股票合计 41,362,966 股,同意公司根据股票定向发行结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原宁波斯贝科技缸套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25610564XR。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Ningbo Spey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榭西工业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6,146,803.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聚员工之力、做社会之事、走科技之路、创管理之新。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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