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2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3745 证券简称:瑞风协同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定向发行中介机构延期出具核查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5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定向发
行,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的要求,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发行有关事项后 15个交易日内分别出具主办券商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根据上述
规定,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于 2024 年 6 月 12日前出具本次定向发
行的专项核查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公司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定向增发项目尚未完成,因此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定向发行的专项核查意见和法律意见书也将延期出具。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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