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873739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在东方投行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3110005)。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具
体详见: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2-12/1702382650_001294.pdf。
公告编号:2024-053
收到北交所审核问询函后,公司及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鉴于本次问询中所涉及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问询回复文件需要进一步完善,为切实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已向北交所提出
申请,申请延期 20 个交易日,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前提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2-02/1706859055_784297.pdf。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2-22/1708605978_446003.pdf。
(三)中止审核
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并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
申请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三个月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过期,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北交所上市审查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3 月29 日同意中止发行上市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2023 年年度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40258 号),公司向不特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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