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3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3739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
二、《关于拟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为其他公司提供年报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给予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 个月的行政处罚,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后的审计机构资质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要求,有助于本次发行稳步、有序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公告编号:2024-030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洪鑫、栾宝云、刘存
2024 年 5 月 2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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