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鹏工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大鹏工业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 1 次股票发行。
2022 年 9 月公司完成了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21,997,732
元,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 666,8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7,732 元。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
《关于对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2847 号)。
2022 年 9 月 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票
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第 0006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并经 2022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就本次股票发行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果戈里大街支行
账 号:45190253501060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1,997,732.00
加:利息收入 12,030.57
二、募集资金使用 21,997,732.00
具体用途
1.偿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13,497,732.00
2.实缴子公司哈尔滨耐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500,000.00
注销时结余利息转回公司基本户 12,030.5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0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拟将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并于 2023年 4 月 6 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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