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73735 证券简称:弘森药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及维护公司股东权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取消已制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施行。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樊超、杨颖瑾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樊超、杨颖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公告编号:2024-023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提名樊超、杨颖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伟宏、张士磊
2023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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