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公告编号:202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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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法律责任。
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起12个月内,即有效期至2024年7月6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有效期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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