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泰证字〔2024〕323 号 签发人:张 浩
关于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薪泽奇”“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次辅导期间,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嵇志瑶、吴彦栋、马骏王、李传冲、栗夏、张乐东、郭榕 7 名辅导人员。
辅导小组由嵇志瑶担任组长。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依照双方签订的辅导协议和拟定的辅导计划
进行,辅导期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
中泰证券督促公司辅导对象进行学习。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交流会、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专业咨询等各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泽奇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控制人。具体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人员名单 与公司的关系
1 黄仁豹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2 杨碧林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3 袁军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 杨光耀 董事
5 陆建华 董事
6 黄景春 监事会主席
7 王波 职工代表监事
8 张跃峰 监事
9 王永秋 财务总监
2.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持续跟进发行人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收集发行人内控、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针对企业内控前期不规范情形进行进一步梳理,向企业提出内控优化建议,督促公司从严完善治理体系;
(2)通过公司内部访谈等形式,对辅导对象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核查与规范,针对辅导对象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深入的分析讨论,并督促辅导对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3)持续跟进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及其对公
司上市条件的影响,了解公司基于其优势和特点制定的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4)持续与辅导对象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辅导对象提出的问题通过口头答疑、专项工作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泰证券本着勤勉、尽责、诚实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辅导、整改工作,辅导计划得以有序推进。
薪泽奇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股东本着早发现、早整改的理念,主动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为辅导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落实辅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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