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泰证字〔2024〕236 号 签发人: 张 浩
关于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薪泽奇”、“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次辅导期间,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嵇志瑶、吴彦栋、马骏王、李传冲、栗夏、张乐东、郭榕 7 名辅导人员。
辅导小组由嵇志瑶担任组长。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依照双方签订的辅导协议和拟定的辅导计划
进行,辅导期为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
中泰证券督促公司辅导对象进行学习。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交流会、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专业咨询等各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泽奇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控制人。具体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人员名单 与公司的关系
1 黄仁豹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2 杨碧林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3 袁军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 杨光耀 董事
5 陆建华 董事
6 黄景春 监事会主席
7 王波 职工代表监事
8 张跃峰 监事
9 王永秋 财务总监
2.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现场对辅导对象进行培训,督促辅导对象签署《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承诺书》,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监管动态方面的最新发展形势及时向辅导对象传达,要求辅导人员深入了解发行上市有关规则、深入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和监督辅导对象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2)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准备了全面及各专项尽职调查清单,并重点核查了公司内控、规范运作情况,形成内控,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业
务流程控制制度,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公司现存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并持续跟踪公司的整改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答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 2024 年 1-6 月业绩
实现情况。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泰证券本着勤勉、尽责、诚实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辅导、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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