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泰证字〔2024〕6 号 签发人:张 浩
关于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薪泽奇”、“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次辅导期间,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嵇志瑶、吴彦栋、马骏王、李传冲、栗夏、张乐东、郭榕 7 名辅导人员。
辅导小组由嵇志瑶担任组长。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依照双方签订的辅导协议和拟定的辅导计划
进行,辅导期为 2023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
中泰证券督促公司辅导对象进行学习。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交流会、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专业咨询等各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泽奇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控制人。具体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人员名单 与公司的关系
1 黄仁豹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2 杨碧林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3 袁军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 杨光耀 董事
5 陆建华 董事
6 黄景春 监事会主席
7 王波 职工代表监事
8 张跃峰 监事
9 王永秋 财务总监
2.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督促薪泽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证券市场法规及财务规范等内容的学习,培训课程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上市相关法规,使辅导对象对上市审核过程有较为系统的认识;
(2)督促辅导对象关注并学习全面注册制下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整理并传达最新的证券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情况,加深辅导对象对于上市最新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解;
(3)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发展、经营及业绩情况,协助公司基于其优势和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及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4)了解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情况。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泰证券本着勤勉、尽责、诚实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辅导、整改工作,辅导计划得以有序推进。
薪泽奇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股东本着早发现、早整改的理念,主动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为辅导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落实辅导内容和解决方案,并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保证辅导计划得到了严格执行。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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