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公告编号:2024-088
证券代码:873702 证券简称:世昌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
字(2024)第 11534 号《审计报告》是对公司 2024 年 1-6 月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
反映,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2785 号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内部控制有
公告编号:2024-088
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价客观、真实。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2783 号)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且得到有效执行。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二届董事会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董事会提出换届改选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届董事会向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议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高士昌先生、史庆旺先生、高永强先生、梁卫华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王文肖女士、周秋香女士、欧伟胜先生。任期均为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候选人均为连选连任。经核查上述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提名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关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人选表示同意,并同意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无异议后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王文肖、欧伟胜、周秋香
202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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