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873694 证券简称:北矿检测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
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
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由股东
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公司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
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专门委员会组成、职责等事项,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六)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十七)制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工资总额年度预算方案,确定年度工资总额清算结果;
(十八)批准公司年金方案;
(十九)审议批准总经理的工作报告,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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