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873694 证券简称:北矿检测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北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5MA0096HM0M。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
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2 号 1 号楼 A708、A701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开展党的活动,公司重大事项由党总支进行前置集体研究把关。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强配齐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总支的工作
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方法科学,行为公正,数据准确,服务及时,
坚持质量第一,争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矿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商。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质检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转
让、咨询、服务、推广;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技术检测;销售分析仪器、环保设备、实验室家具;实验室设计;施工总承包;租赁实验室设备;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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