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检测: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北矿检测资讯
2024-07-18 18:16:2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873694 证券简称:北矿检测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北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5MA0096HM0M。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
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2 号 1 号楼 A708、A701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开展党的活动,公司重大事项由党总支进行前置集体研究把关。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强配齐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总支的工作
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方法科学,行为公正,数据准确,服务及时,
坚持质量第一,争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矿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商。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质检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转
让、咨询、服务、推广;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技术检测;销售分析仪器、环保设备、实验室家具;实验室设计;施工总承包;租赁实验室设备;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