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为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阿为特资讯
2023-09-27 19:17:1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9-27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为特”、“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3〕5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中止发行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
商)”)担任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担任联席主承销商(东北证券、南京证券合称为“联
席主承销商”)。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6.36 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的 1 倍,亦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 1 倍。
3、已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T 日)的 9:15-11:30、
13:00-15:00。

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发行代码为“889693”。申购时需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未缴付资金部分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 100 股的部分,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 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8、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东北证券超额配售选择权,东北证券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规模 15.00%(150.00 万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为初始发行规模 115.00%(1,150.00 万股)的股票,最终超额配
售情况将在 2023 年 10 月 16 日(T+3 日)《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
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东北证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9、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2023 年 9 月 28 日(T-3 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
的《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