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3666 证券简称:南京清泉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南京清泉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上午 10 点。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666 南京清泉 2024 年 5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肖志强、罗鸿琦。
(七)会议地点
南京清泉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 2023 年度的工作进
行了总结和汇报,并形成了《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内容,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
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下简称“股转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4-017)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18)。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各项财 务指标和财务数据,财务部门就 2023 年度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并形成了《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 2024 年经营规划和目标,财务部门对 2024 年财务工作做了预算
和汇总,并形成了《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 现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股转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公告》(2024-022)。
(七)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成果和经营计划,决定 2023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股转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4-023)。
(八)审议《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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