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清泉:关于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清泉资讯
2023-11-22 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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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2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73666 证券简称:南京清泉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情况

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称“溧水自来水”)发来的由南京市溧水区国有资产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承办文件回复单》,即关于对《关于南京清泉股份转让事宜的请示》(溧环集[2023]23 号)的回复意见及《股份转让协议》。溧水自来水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其母公司南京溧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溧水环境”)转让其所持公司 42.00%的股权即 27,006,000 股股份。
溧水自来水和环境集团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 股 比 例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数量(股) (%)

南京溧水环境集团 0 0 27,006,000 42.00
有限公司

南京市溧水区自来 53,722,650 83.55 26,716,650 41.55
水有限公司

南京秦源环境有限 10,577,350 16.45 10,577,350 16.45
公司

合计 64,300,000 100 64,300,000 100

上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确认函后由双方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


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转让不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溧水自来水变更为南京溧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承办文件回复单》即关于对《关于南京清泉股份转让事宜的请示》(溧环集[2023]23 号)

2、《股份转让协议》

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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