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清泉:公司章程
南京清泉资讯
2023-05-25 1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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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25

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党组织 ......2
第四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第六章 董事会 ......16
第一节 董事 ...... 16
第二节 董事会 ...... 18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 22
第七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八章 监事会 ......24
第一节 监事 ...... 24
第二节 监事会 ...... 25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2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8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28
第一节 通知 ...... 28
第二节 公告 ...... 2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2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2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0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2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34
第十四章 附则 ...... 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琴音大道 209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3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加快企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提高治理水平,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使企业正常有序地发展。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作为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管道安装施工、电器设备安装、水泥制品制造;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监控工程、道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水利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电安装、普通管道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通信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办公用品、监控设备销售;装卸搬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第三章 党组织

第十四条 党组织建立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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