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0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873660 证券简称:德瑞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德瑞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东德瑞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德瑞高分子材料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份有限公司
郭玉启 董监高 董事长
王明杰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2-028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德瑞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宏麒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宏麒化工”),认缴出资 10,000.00 万元,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1.99%。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披露,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德瑞股份未能及时审议并披露上述重大交易,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及《关于申请挂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郭玉启、董事会秘书王明杰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德瑞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郭玉启、王明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28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76 号)
山东德瑞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