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1
常州诚磊阀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常州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 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1
第七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事......32
第二节 监事会......33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0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4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三章 附则......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诚磊阀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常州诚磊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并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常州诚磊阀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芙蓉工业园区 76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精细制造、科学管理、诚信经营、产品创新。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阀门电动执行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阀门的
研发、生产与销售,阀门电动执行器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防爆电动执
行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防爆电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阀门配件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阀门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均为普通股。公司股票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
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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