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3629 证券简称:力得尔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湖南力得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相关文件后,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向发行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文件规定,本次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履行了本次定向发行审议程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
4、公司已与认购对象签署包含风险揭示条款的认购合同。该合同经订立双方签署后成立,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之后生效。
公告编号:2024-003
5、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在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监事会将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履行监督职责。
6、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严重损害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力得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2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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