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2
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七月
修订
目 录
目录 ...... 2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股东...... 7
第二节股东大会...... 9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7
第六节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董事会......25
第一节董事......25
第二节董事会......28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
第七章监事会......36
第一节监事......36
第二节监事会......37
第八章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9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9
第二节利润分配制度......41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1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42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43
第一节通知......43
第二节公告......44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45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5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45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6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48
第十四章附则......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系由浙江超达经编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嘉兴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嘉兴市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丰收大道 32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95.9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实守信、客户至上、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
制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纺纱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
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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