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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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3613 证券简称:超达新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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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9日,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拟发行股份不超过95万股(含本数),发行价格6.04元/股,募集资金573.8万元;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发行方案。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2617号)。
截至2023年9月7日,公司已收到募集资5,738,000.00元,2023年9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款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85号)。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总数为9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95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于2023年10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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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并经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20408642910012239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738,000.00元,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5,738,000.00元。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数额5,738,000.00元, 期间利息收入2,862.69元,剩余资金0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金额 5,738,000.00
二、期间利息收入 2,862.69
三、募集资金使用 5,740,862.69
其中:
采购原材料货款 5,740,452.29
其他支出(支票手续费) 410.40
四、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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