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新材:购买土地使用权进展的公告
超达新材资讯
2024-02-23 17:05: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2-23



证券代码:873613 证券简称:超达新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以“招拍挂”方式,以自筹资金依法取得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八路

北侧、文宗南路西侧 2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 12639 平方米(约 18.96

亩),最终竞拍成交金额:1100 万元。由于该地块是腾退用地,由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对土地使用权实施收储,在重新规划符合出让条件后实施,按公司与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定的意向协议,折算按每亩收储成本 189 万元出让给公司,总计金额约 3600 万元左右。公司在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扣除付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金 1100 万元后差额由公司以基础设施配套费方式现金全额补足给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高档经编织物面料项目,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需要,与生产经营相关,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本次购买资产事项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梅园路 203 号



注册地址: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主营业务:不适用



控股股东: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丰收大道 2 号



注册地址: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主营业务:不适用





控股股东: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八路北侧、文宗南路西侧 2 号地块土地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海宁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政策、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决定,土地总价格为 1,100 万元人民币。由于该地块是腾退用地,由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对土地使用权实施收储,在重新规划符合出让条件后实施,按公司与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定的意向协议,本次交易价格为每亩 189 万元,总计金额约 3600 万元左右。公司在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扣除付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金后差额由公司以

基础设施配套费方式全额补足。土地摘牌后 18 个月内分期支付。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依法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拍程序。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