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9
公告编号:2023-062
证券代码:873613 证券简称:超达新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后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相关议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08月2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2617号)。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章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公众公司应当自完成增加股本、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二条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投资者应当按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公告。挂牌公司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或控制权变动的披露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挂牌公司可以简化披露持股
公告编号:2023-062
变动情况。”
公司已经办理完新增股份登记,新增的股份于2023年10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总股本将由52,865,000股增加至53,815,000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持股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登记前 发行登记后
持 股 数 持股比例 持 股 数 持股比例
(股) (股)
章宝阳 50,000,000 94.5805% 50,000,000 92.9109%
杨建光 1,000,000 1.8916% 1,000,000 1.8582%
黄振明 510,000 0.9647% 510,000 0.9477%
徐迪飞 510,000 0.9647% 510,000 0.9477%
陆群峰 120,000 0.2270% 120,000 0.2230%
王莎 170,000 0.3216% 170,000 0.3159%
夏振州 255,000 0.4824% 255,000 0.4738%
朱建发 300,000 0.5675% 300,000 0.5575%
海宁嘉超企
业管理合伙 0 0 950,000 1.7653%
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52,865,000 100.00% 53,815,000 100.0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为发行股票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该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型变化,同时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2、此次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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