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辛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辛巴科技资讯
2024-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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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11

关于江苏辛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
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江苏辛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辛巴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辛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辛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东北证券承担本期辅导工作,指定易君俊、程继光、张旭东、张兴云、王晨宇、王博文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中易君俊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东北证券正式工作人员且均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同时,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本次辅导工作。

2、辅导人员变动情况

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方式及对象

东北证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划对辛巴科技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含 5%)股东(或代表)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现场授课,协助并督促被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律法规学习。

接受辅导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荀静 董事长、总经理

2 徐红卫 董事、副总经理

3 王社会 董事

4 周存凤 董事

5 李艳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吴蓉 监事会主席

7 丁帅 职工代表监事

8 王秋旭 监事

9 孙秋红 财务负责人

10 魏山山 5%以上股东

本辅导期内,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含 5%)股东(或代表)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动。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辅导的内容主要包括:

1.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
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核查辅导对象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4.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5.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6.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7.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北交所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辅导对象开展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准备工作;

8.其他相关的辅导内容。

(四)辅导对象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1、积极提供资料

辛巴科技为辅导机构提供了公司成立以来的历次工商登记资料、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组织机构及各部门职能、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产供销等生产经营状况、各股东基本资料、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权属证明等为辅导工作顺利进行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

2、认真进行整改

在辅导过程中,针对辅导机构提出的问题积极面对,公司不
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和评估,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实现了规范运作和独立运营。
3、加强理论学习

接受辅导人员通过采取自学与讨论、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的学习,并运用于实践当中。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东北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照辅导内容对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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