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8
关于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较2018 年增长 50.59%,应收账款增长 88.26%,净利润增长127.52%,公司营业收入呈季节性波动,申请材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对优质客户适当增加了信用期。请公司:(1)按照季节补充披露各季收入金额及其占比,结合各类产品的客户开发情况、新增订单情况,量化分析披露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最近一期与报告期同期收入变动的分析;(2)量化分析披露 2019 年净利润大幅上涨的
原因,最近一期净利润下降的原因,结合期后客户、订单情况补充披露期后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3)补充披露公司信用政策及其变化,公司平均账期,应收账款余额的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异同,说明公司是否通过改变信用政策增加营业收入;(4)补充披露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内容。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公司毛利率。(1)公司最近一期毛利率增幅较大,毛利率在可比公司毛利率范围内偏高。请公司补充披露分析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结合产品单价、成本变动或销售结构变化等因素量化分析披露最近一期毛利率上涨的原因,说明该上涨是否可持续;(2)公司产品为订单式生产,实际产能远低于设计产能,且全年各月份生产不均衡,导致部分产品毛利率较低。请公司补充披露产能不饱和的原因,并测算产能饱和的情况下毛利率大致范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拟采用何种方式消化现有产能;(3)申请材料显示,由于公司销售价格包含运费,但成本里不含运费,因此导致远距离客户的毛利率偏高,近距离客户的毛利率偏低。请公司结合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关于运费的核算要求补充披露公司将运费计入销售费用而不计入成本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对相关的会计核算以及公司毛利率计算是否准确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公司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较高。请公司:(1)补充披露研发费用构成项目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研发项目与公司现有产品结构或未来发展规划是否相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2)对研发费用中金额变化较大的内容进行波动分析。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结合费用发生的对方单位,核查是否存在公司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客户集中度。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是 94.02%、74.12%和 78.77%。请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主要客户在其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客户集中度高是否为行业特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2)主要客户采购需求变化情况、合同签订周期及续签约定协议等关键条款设置、持续履约情况等;(3)公司客户获取的主要方式,是否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业务,客户集中度是否影响公司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存货。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存货余额波动的原因分析,以及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以及差异的原因分析。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关于固定资产。(1)申请材料披露,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由股东直接出资购买。请公司补充披露股东购买的固定资产明细,作为出资还是捐赠,补充披露相关会计处理;(2)公司产能利用率低,请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存在闲置或减值的固定资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1)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金额的 31.92%、40.62%和 37.60%,主要为向南通科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销售。请公司补充披露向其销售的必要性,销售价格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或公允价格的对比分析;(2)公司其他应付款中主要为应付关联方余额,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请公司补充披露向关联方借款是否支付利息以及利率的公允性,关联方借款的可持续性,公司是否对关联方资金存在依赖;(3)报告期内公司向南通科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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