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达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山东达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民股份”或“挂牌公司”、“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达民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贷款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达民股份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情况
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山东达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等相关议案。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山东达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山东达民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273 号),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900 万股新股。本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止,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54,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账号:8112501013401404036。
2023 年 3 月 15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
(2023)第 11000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
相关业务规则、《山东达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
保证专款专用,合法合规使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依据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山东达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
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
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25,000,000.00
合计 54,000,000.00
其中,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或者支付因采购原材
料产生的债务(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明细如下:
序 债权人 借款 借款总额 当前余额 拟偿还金额 银行贷款/
号 名称 发生时间 (元) (元) (元) 借款实际用途
1 兴业银行滨州 2022 年 9 月 5 日 7,000,000.00 7,000,000.00 7,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
2 银行滨州市沾 2022 年 6 月 28 日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化支行
3 工商银行滨州 2021 年 11 月 29 日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沾化支行
4 中国银行滨州 2022 年 3 月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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