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长信化学资讯
2022-04-10 20: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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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08

关于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辅导小组由任耀宗、阙雯磊、田凯、陈东耀、李振刚共 5 人组成,其中任耀宗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本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化,新增辅导人员陈东耀,陈东耀同志系我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正式职员,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本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签署日。



民生证券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实施具体的辅导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小组以现场和远程授课、日常沟通交流、中介机构协调会、专业咨询、电话答疑等方式进行辅导。



民生证券的辅导人员通过仔细查阅、研究、分析公司提供的书面资料,以及实地调查、访谈和发放资料清单的方式进行专题调查来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在对整改的原则、方式、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后,与辅

导对象讨论协商确定整改方案;并根据确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持续监察整改实施情况。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小组采取了灵活的辅导方式和手段,提高了辅导效率,并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重点辅导。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辅导对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全部参加辅导培训,积极配合辅导人员的授课,对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辅导协议履行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良好,辅导项目组人员勤勉尽职,使本期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辅导对象与民生证券签署的《辅导协议》,本期辅导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程序;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文件要求;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案例讲解;



5、欺诈发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案例重点讲解。



6、三会规范运作及董监高合规性要求



7、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



8、IPO 审核重点关注财务事项



9、企业内控建设及案例分析



10、舞弊及案例解析



11、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制度培训



12、信息披露制度培训



13、对外担保制度培训



14、关联交易制度培训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积极配合辅导小组的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辅导对象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形



民生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发现,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形,经过民生证券的持续跟踪和督导,公司已逐步规范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截至 2021 年末关联方已不再占用公司资金。



2、辅导对象对外担保存在不规范之处



民生证券对公司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经过民生证券的持续跟踪和督导,公司已逐步对上述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担保到期后未再提供续保。



3、辅导对象对募集资金投向不明确



民生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发现,辅导对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制定明确的规划,民生证券与辅导对象进行了充分沟通,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中国证监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辅导对象实际生产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制订了符合辅导对象实际发展需要的、合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历史期间信息披露不准确



民生证券对公司进行现场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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