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73525 证券简称:青岛普天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青岛普天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同时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制定了本次现金分红预案。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2,879,479.4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879,479.4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扣除青岛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本之外的 30,000,000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43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05,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特殊情况说明:青岛环球集团有限公司已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承诺,不参与此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即青岛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0,000,000 股份,放弃本次应享有的权利。所以本次拟以扣除青岛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本之外的
股本 30,000,000 股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35 元(含税),共计
分配股利人民币 10,305,000.00 元(含税)。本次分派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公告编号:2023-008
积转增股本。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
四、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普天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文件》
青岛普天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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