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4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小满云仓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二三年七月
目 录
释义......2
第一节 序言......3
第二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4
一、财务顾问承诺......4
二、财务顾问声明......4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6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方案......6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7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10
五、本次收购的授权和批准情况......10
六、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11
七、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11
八、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在本次收购前 6 个月内买卖公众公司股票的情况......12
九、 收购标的的权利限制及其他安排......12
十、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收
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者
默契......12
十一、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2
十二、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13
十三、本次收购项目聘请第三方情况的说明......13
十四、财务顾问意见......13
释义
本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小满云仓、公司、公众 指 山东小满云仓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收购公司
收购人 指 丁鹏、梁彬
出让方 指 董冰,系咸宁树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其 100%股权。
树华管理 指 咸宁树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小满云仓控股股东,持有公众公
司 99%股权
丁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树华管理 51.09%股权。本次收购完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成后,丁鹏通过实际控制树华管理,间接控制小满云仓,成为小
满云仓的实际控制人。
《收购报告书》 指 《山东小满云仓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报告》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小满云仓再生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办法》
本财务顾问、博星证券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序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 5 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博星证券接受收购人的委托,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对本次收购行为及相关披露文件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出具财务顾问意见。
本财务顾问按照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