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5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3503 证券简称:东科石英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州东科电子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湖州东科浔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填写
湖州东科浔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张彩根
设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13 日
实缴出资 1947.5 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年丰西
住所
路 1191 号
邮编 313009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项目投资
及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
主要业务
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3MA2B44EX2L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公告编号:2023-013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
否
对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张彩根、张振华;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张彩根持有湖州东科浔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科浔兴”) 29.88%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东科浔兴的实际控制人,张彩根与张振华为父子关系,故认定湖州东科浔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张彩根、张振华为一致行动人。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州东科浔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名称 湖州东科电子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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