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7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73502 证券简称:三英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泰安三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律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泰安三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见证律师事务所原定为上海陈震华律师事务所。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泰安三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由于合作关系调整,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更换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康腾律师事务所。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审议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 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泰安三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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