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3501 证券简称:ST 蓝奥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蓝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 号《关于对河南蓝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2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2 月 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蓝奥智能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鲁银刚 董监高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8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涉及金额 3,046,660.32 元。该行
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一 条第二款第十四项规定。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鲁银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
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鲁银刚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与培 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改进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 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 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0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 号《关于对河南蓝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河南蓝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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