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奥电力: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中奥电力资讯
2024-08-15 15: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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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873494 证券简称:中奥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的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
3、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4、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对外投资能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第六条董事会有权决定由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外的对外投资。

第七条 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还应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
序。

第八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权限进行审批讨论。

第三章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在各自权
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或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命的项目负责人)为
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对投资作出调整。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对外投资前期调研、论证及后续管理部
门;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评估,
筹措资金和办理出资手续、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等工作;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重要相关信函和章程等的法律审核。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

1、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投资建议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对投资对象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初步投资建议,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报总经理初审;非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报董事长初审;

2、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3、初审通过后,综合管理部按项目投资建议书,负责对其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

4、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投资项目按《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权限报批。

5、已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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