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中奥电力资讯
2024-03-13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13

关于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下发的《关于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及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山东中奥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奥电力”)进行补充调查,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相同。本回复的字体:

仿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部分


1.关于土地房产与合规经营。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1)公司从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无偿使用济宁橡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橡树科技)位于济宁高新区机电路南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2023 年 9 月,公司与橡树科技签订租
赁合同续租,约定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8 年 9 月 30 日,年租金为
128.03 万元;(2)公司使用的上述部分房产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取得消防备案及房产证,该等房产面积占公司目前使用总房产面积的 27%;(3)公司 1500 台套/年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装配项目,建设地址为济宁高新区创新大厦东区 C 座,2002
年 2 月筹备建设,2011 年 5 月补办环评手续;(4)报告期内招投标收入占比分
别为 62.37%、86.63%、87.38%;(5)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请公司补充说明:(1)①租赁的无证房产是否履行了规划、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原因,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存在土地取得程序方面的瑕疵,是否存在遭受行政处罚或房屋被拆除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②无证建筑物的具体用途、占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总面积的比例、租赁使用土地房产的稳定性,量化分析前述建筑物若无法取得产权证书或存在被拆除、搬迁风险,对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所产生的具体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③如搬迁是否涉及重新申请相应业务资质,相关项目是否需要重新履行环评批复和验收程序,是否存在障碍,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与橡树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偿使用相应土地及建筑物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量化分析公司由免费使用土地房屋转为租赁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如因租赁瑕疵导致无法继续租赁房产涉及的搬迁费用,扣除相关费用后公司是否持续符合挂牌条件;(3)公司在取得相关批复验收前是否从事生产活动,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情形,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整改情况及有效性;(4)报告期各期通过招投标、客户等方式获取收入的金额及占比情况;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取的订单是否与公开渠道披露的项目信息一致;结合《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形,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订单获取方式和途径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情形;(5)公
司是否存在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事项被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模拟测算报告期内未缴纳社保、公积金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扣除应缴费用后是否公司是否持续符合挂牌条件。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2)和(5)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1、租赁的无证房产是否履行了规划、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原因,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存在土地取得程序方面的瑕疵,是否存在遭受行政处罚或房屋被拆除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中奥电力目前所租赁房产位于济宁高新区机电路南(新元路北),已办理取得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土地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单位工程验收证书》等规划、施工审批手续,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因此,部分房产存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橡树科技自2020年8月取得了该等房产的所有权。截至目前,该等宗地及建筑物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