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审阅报告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241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阅报告 1-2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3
3 合并利润表 4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5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6 母公司利润表 7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8 财务报表附注 9 - 109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审 阅 报 告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30Z2415 号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股份)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4 年 1-9 月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
表的编制是万泰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
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
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
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
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万泰股份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此页无正文,为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30Z2415 号审阅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汪玉寿
中国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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