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73439 证券简称:尚华堂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2 年 4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4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其他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豫药监药处罚[2022]3-4 号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生产、销售劣药。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14
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全蝎(批号:210701)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查项中水分、总灰分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标准规定,依法判定为劣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第三款第七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 警告;
2. 罚款壹拾陆万元整(16000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无重大影响,目前生产经营等均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将吸取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并积极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交流。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豫药监药处罚[2022]3-4 号
公告编号:2022-014
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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