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73373 证券简称:雄伟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伟科技”)的监事,我们对雄伟科技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基本情况
1、审批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雄伟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2、调整依据
根据《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期权行权登记期间,公司发生派息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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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2022 年 5 月 20 日,雄伟科技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实施完毕。
3、调整结果
P=P0-V=6.00 元/股-0.06 元/股=5.94 元/股,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为 5.94 元/股。
二、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基本情况
1、审批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雄伟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不予行权的议案》、《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注销依据
根据《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因退休以外原因离职的,其所持未行权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被取消行权资格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可将该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或另行授予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范围的员工。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曹守庆、陈秋艳、陈阳、余耀峰、王羽涵、王晓清、王和舰已因退休以外的
个人原因离职。2022 年 9 月 5 日,雄伟科技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余伟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余伟担任雄伟科技监事,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3]3260 号审计报告,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06,814,242.74 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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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0,756.98 元,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业绩指标等级,不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故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不予行权。
3、拟注销期权基本情况
本次拟注销期权数量为 1,135,000 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53,358,553 股的
2.13%,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60.37%,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量 剩余数量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总
(份) (份) 量的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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