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太照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恒太照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2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2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9,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418,281.93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997,718.07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锡验[202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3,942,755.72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30,680,981.13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30,805,518.65
加: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1,494,144.67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8,356,907.60
其中:置换发行费用 6,683,263.06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1,673,644.54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3,942,755.72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408810100100815035 34,406.77
限公司 分行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326008605011000221393 8,398,415.96
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50230188000684549 1,234,836.17
限公司 港闸支行
恒太照明(越南)有交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889000000027462 96.82
限公司
合计 9,667,755.72
注:期末余额活期存款 9,667,755.72 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七天通知存款余额 39,250,000.00 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七天通知存款余额 5,025,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