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4-021]
华星科技资讯
2024-06-14 19:06:2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873306 证券简称:华星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陕西华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投票方式为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306 华星科技 2024 年 6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现有注册地址。现有注册地址为:“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中路 385 号众创广场 1107 室”。

拟变更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一期 E4(15 号楼)307 室”。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现对《公司章程》“第一章 第四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为:“公司住所: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中路 385 号众创广场 1107 室”。

修改后为:“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一期 E4(15 号楼)307 室”。
(四)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方股东推荐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李著、蔡壮、陈鹏、赵宏涛、黄群娜 5名董事组成。其中:李著、蔡壮、陈鹏属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赵宏涛属陕西华星联创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黄群娜为职工董事,由陕西华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新任董事就职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以上董事及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方股东推荐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由段琳娜、段新奇、薛乐 3 名监事组成。其中:段琳娜女士属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段新奇属陕西华星联创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薛乐为职工监事,由陕西华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任职期限三年,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新任监事就职前,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以上监事及监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终止前次权益分派暨重新审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