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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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月
目 录
目 录 ......1
释 义 ......2
第一部分 引言 ......4
一、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4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应声明的事项......6
第二部分正文 ......8
一、本次申请挂牌的批准和授权......8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9
三、本次申请挂牌的实质条件......10
四、公司的设立......15
五、公司的独立性......16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34
八、公司的业务......45
九、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49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69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93
十二、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99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99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00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02
十六、公司的税务......104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108
十八、公司的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障......109
十九、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112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112
二十一、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13
二十二、结论意见......115
第三部分 签署页 ......116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本所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创联科技本次挂牌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法律意见书签
署页签名的律师
本次申请挂牌/本次 指 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挂牌 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所为创联科技申请挂牌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
法律意见书 指 于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修订后的版本)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修订后的版本)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暂行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挂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
《挂牌规则适用指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 引第 1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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