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0
安徽安浓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终止挂挂牌情况
安徽安浓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安徽安浓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169号)。
二、 申请复核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5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三、 公司股票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告编号:2021-036
1、 证券代码: 872756
2、 证券简称:摘牌安浓
3、 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
四、 公司股票摘牌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8日起复牌,摘牌整理期共十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期为10月29日,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日终止挂牌。
五、摘牌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1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 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姓名:汪涛
联系电话:0551-65627303
券商联系人姓名:刘云涵
联系电话:18930929940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6
安徽安浓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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