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工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主办券商
住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5 层
01-06 单元
二〇二四年四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无锡工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源环境”)的主办券商,对工源环境 2023 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共发生 1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中涉及 2023 年度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的股票发行共有 1 次。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10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股票不超过 1,000,000 股(含 1,000,0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含10,000,000.00 元)。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关于对无锡工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3〕349 号)。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10,000,000.00 元,并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中证天通(2023)验字 21120003 号《验资报告》审
验确认。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22年12 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在股转系统
披露上述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办券商)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的资金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无锡锡北支行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3025829200578027。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支付供应商货款等。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
利息收入 4,089.41
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 10,004,089.41
补充流动资金 10,003,826.91
手续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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