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0
证券代码:873295 证券简称:工源环境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工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工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孙连军
5.会议主持人:孙连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工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邓丹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截至 2
022 年 9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8,107,971.
0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5,743,131.75 元。
公司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如下:
公司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截止至 202
2 年 9 月 30 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
计派送红股 11,00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完成后,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0 万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
元。 00 万元。
第十八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100 万股,第十八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200
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
面值 1 元。 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以上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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