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6
公告编号:2023-061
证券代码:873289 证券简称:合安气体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陆辉通过大宗交易,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陆辉变更为陆惠彬,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 陆惠彬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无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主要涉及氧气、氩气、氮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气、二氧化碳等工业气体,产品广泛应用于船
舶制造、机械、重工等行业。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启东市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无 不适用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员
公告编号:2023-061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否
三、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2023 年 9 月 21 日,股东陆辉因个人疏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用大宗
交易方式增持其持有的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持股比例从 23.4653%增持到25.00%,超过原第一大股东陆惠彬持股比例 24.6350%,变更为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触发收购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陆辉没有实际控制公司的意图,又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从 25.00%减持到 24.5833%,导致原第二大股东陆惠彬持股比例 24.6350%超过交易后陆辉持股比例 24.5833%,陆惠彬被动成为江苏合安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
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
权益变动与收购》规定,“投资者持
有的股份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仅因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其他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而被
动成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的,挂牌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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